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(SMO)变更SOP V1.0 20251211
临床试验过程中现场管理组织(SMO)变更SOP
一、目 的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)、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)、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0年第57号)、《药物临床试验CRC管理广东共识(2024年版)》,规范我院临床试验过程中现场管理组织(SMO)的变更流程,确保其派遣的CRC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,保证临床试验项目质量。
二、范 围:适用于本院开展的临床试验的SMO。
三、规 程:
(一)申请SMO变更要求
为保证临床试验项目质量,保障项目执行中CRC工作更规范,项目申请SMO变更,必须至少满足以下原因之一:
1. 原SMO倒闭或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项目进展。
2. 原SMO项目推进情况达不到预期要求或不符合要求。
3. 原SMO无法派遣CRC人员到研究中心完成工作的。
4. 原SMO中CRC人员变动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。
5. 双方协议未达成一致,且更换SMO对项目质量的影响风险整体可控。
6. 非以上情况的特殊原因申请SMO变更,需提前联系机构确认。经机构讨论允许后,方可申请变更。
(二)申请SMO变更流程
1. 提前一个月填写SMO变更申请表(附件1),并由申办者/CRO和新SMO公司盖章。
2. 项目主要研究者(PI)签字审核确认。
3. 提交资质备案信息进行机构备案(适用于既往未在我院开展过项目的新SMO),《备案信息详见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(SMO)管理制度》。
4. 为保证项目质量,申办者和SMO需承诺不频繁更换SMO(原则上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变更1次)。
6. 变更前需重新签署CRC服务协议,并同时递交已盖章签字的SMO变更申请表。
(三)CRC人员备案资质要求与交接
详见《临床研究协调员(CRC)人员备案与交接SOP》。
四、参考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)、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)、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2020年第57号)、《药物临床试验CRC管理广东共识(2024年版)》
五、附件:SMO变更申请表
附件1:
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SMO变更申请表 V1.0 202408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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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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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编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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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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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室名称 |
请与备案专业一致 |
CRO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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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研究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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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前SMO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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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后SMO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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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O是否为我院优选或已备案 |
£优选SMO £已备案SMO £N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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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O资质信息是否已递交机构备案 |
£是 £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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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变更原因 |
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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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项目质量和不影响项目进度,申办者/CRO和SMO在此承诺,我方能确保人员稳定性,避免出现频繁更换CRC并提供满足贵中心资质的CRC。
申办者/CRO(盖章) SMO(盖章) 日期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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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研究者 意见 |
£同意 £不同意 签名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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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意见 |
£同意 £不同意 签名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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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1.请SMO公司CRC来机构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项目。
2. 2.此表格一式两份,一份机构备案,一份项目组自存。